言慧珠是梅蘭芳最得意的弟子。有次她請一位德高望重的前輩給她的表演打分。老前輩說:「扮相、身段都好,就是沒有梅先生的那股仙氣兒。」 言慧珠就問:「何謂仙氣兒?它又是怎麽來的呢?」老前輩回答:「梅生會畫畫,會寫字,會彈鋼琴,這些你會嗎?你有沒有梅先生的這些素養?」
的確,梅蘭芳唱戲再忙再累,也會耗大量精力去畫畫。有人看不慣,跟他說,你怎麽練畫也練不出張大千、齊白石的水平,你還是專心唱戲吧。
勸梅蘭芳的那一位,應不是從事藝術的!我的主業是寫作,但我喜歡每隔一段時間從零開始掌握一門技藝,因我發覺在陌生事物的衝擊下,我才容易保持敏銳的心思,心裏才踏實,我的寫作靈感才會源源不斷。
我這段時間沉醉於給自己做民國時期流行的fingerwaves,這種髮型的標誌是一行行整齊的「S」型波浪,所以民國人叫它「愛司頭」——張愛玲才8歲就喊着要梳愛司頭。我的愛司頭是自學的,從模仿老照片裏的髮型開始,務求把它們的質感也做出來。經過一番努力,我現在做的愛司頭,勉強能比得上《玲瓏》雜誌的封面女郎(現在沒多少人聽說過《玲瓏》,但它當年曾風靡老上海)。
范冰冰、張柏芝、劉嘉玲都演過民國角色,我會梳愛司頭後,再看她們在戲裏的造型,是各種的不順眼:她們瀏海的S型是用假髮片做出來的,因假髮比自己的頭髮要厚,所以她們的愛司頭,不單波浪與波浪的比例不對,整個髮型和臉的比例也不對。奇怪的是,她們都是一線明星,按理說她們的髮型師也應是一線的,為什麽這些髮型師的技巧比不上我這個沒在理髮店當過一天學徒的?
畫畫帶給梅蘭芳的感悟提升了他唱戲的造詣,而我,我覺得寫作把我變得心思細密,讓我在還原愛司頭的艱辛過程有如神助。 正所謂writing is rewriting,寫作給我培養出不厭其煩地去重複做同一件事的習慣。我不自覺地把這種習慣帶到做頭髮領域,所以我有韌力把正宗的愛司頭推敲出來。
言慧珠諮詢的老前輩沒給她具體說明什麽是仙氣,我就比她幸運了,William Zinsser在他的經典著作On Writing Well裏,就解釋什麽是style,還用了假髮做比喻:
Style is organic to the person doing the writing, as much a part of him as his hair. Trying to add style is like adding a toupee. At first glance the formerly bald man looks young and even handsome. But at second glance — and with a toupee there’s always a second glance — he doesn’t look quite right. The problem is he doesn’t look like himself. This is the problem of writers who set out deliberately to garnish their prose.
正如戲曲表演最重要的是有仙氣,寫作最重要的是有individual style;正如用心梳头愛司頭就不用走用假髮片的捷徑,用心去寫作就不需要用fancy words來證明自己有學問。